远程销售协议

事情 1 方


1.1-卖家

标题

: BLZ TEKSTIL 集团股份公司

地址

: 加拉延玛。亚拉SK。编号:32 室内门编号:2 KAĞITHANE/伊斯坦布尔

电话

: +90 212 220 8080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 onlinesatis@balizza.com.tr

1.2-收件人

姓名/姓氏/职务

:

地址

:

电话

:

电子邮件地址

:

第 2 条主题

本合同的标的是客户的 www.balizza.com.tr 是根据第 6502 号《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于产品的代码、名称、数量和销售的销售和交付。价格在第 3.1 条或 www.balizza.it 网站上指定。

第三条 合同产品、付款和交付事项的确定

 

3.1-产品

 

商品或服务的基本特征 www.balizza.com.tr 或访问 www.balizza.it。 

网站上列出和公布的价格是销售价格。广告价格和承诺在更新和更改之前有效。一段时间内公布的价格有效期至指定期限结束。

合同所涉商品或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包含在销售价格中。

3.2-交付方法和计划

邮寄地址

:

快递送货员

:

账单信息

:

BLZ TEKSTİL GRUP ANONİM ŞİRKETİ 提供产品后,最迟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货。

3.3 延迟利息

由于付款将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卖方不收取延迟利息。

第 4 条 一般规定

 

4.1) 买方, www.balizza.com.tr 或者 www.balizza.it 声明已在网站上阅读了合同标的产品的基本特性、销售价格和支付方式以及交货的初步信息,并在电子环境下作出了必要的确认。买方;卖方通过电子方式确认此初步信息,即确认已获得卖方在签订远程合同前向买方提供的地址、订购产品的基本特征、产品价格(含税)、付款准确、完整地传递信息。

4.2) 受合同约束的产品应在网站上初步信息指定的期限内交付给买方或指定地址的个人/组织,具体取决于买方居住地对每件产品的距离,前提是不超过法定的 30 天期限。特殊产品请求(特殊生产、缺货产品的生产、批发订单等)创建的订单可能需要 30 天以上的时间。买方提出产品需求后,卖方将产品的价格和交货时间通知买方。

4.3) 因货运公司在将产品交付给买方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任何问题导致所订购的产品无法交付给买方,卖方概不负责。

4.4) 卖方负责按照订单中规定的资格以及保修文件和用户手册(如果有)的规定,完好、完整地交付合同产品。

4.5) 卖方可以在合同履约义务到期前通知买方并获得其明确批准,提供同等质量和价格的不同产品。

4.6)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无法履行订单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在合同履约义务到期前通知消费者此情况,并将总价退还给买方10 个工作日内。

4.7) 必须以电子方式确认此初步信息表才能交付产品。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产品价格未在银行记录中支付或取消,则卖方被视为免除其交付产品的义务。

4.8) 产品交付后,若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因未经授权的人不公平或非法使用买方信用卡,而非买方的过错,未能向卖方支付产品价款,应在3天内天,前提是买方已将产品交付给他。必须在在这种情况下,运费属于买方。

4.9) 如因不可抗力或天气条件不利于运输、运输中断等特殊情况,卖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卖方有义务通知买方。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使用其中一项权利取消订单、将受合同约束的产品替换为其先例(如果有)和/或推迟交货时间直至障碍消除。如果买方取消订单,所支付的金额将在 10 天内以现金全额支付给他。买家使用信用卡付款时,商品金额会在买家取消订单后7日内退回相关银行。由于这笔金额在退回银行后反映在买方账户上完全与银行交易流程有关,因此买方可能无法以任何方式干预可能出现的延误,平均可能需要2到3卖方退还给信用卡的金额由银行反映到买方的账户需要几周时间。已经接受。

第 5 条退款程序

  • 在客户使用其撤回权的情况下,或订单对象产品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情况下,或经仲裁庭裁定决定向客户退款的情况下,卖方应立即在 14 天内将收取的全部金额退还至收取款项的信用卡。银行将付款退还给客户信用卡的分期付款数量与客户分期购买产品的数量相同。如果退货日期与卡的开户截止日期不一致,每个月会在卡上体现1(一)次退款,客户将收到比退货前已支付的分期付款数量多一个月的款项,分期付款完成后,将从他当前的债务中扣除。
  • 如果退回购买的产品;卖方应立即将收取的全部款项退还至用于收取款项的信用卡。银行以与客户分期购买产品相同的分期付款方式向客户信用卡退款。如果还款日期和卡的账户截止日期不一致,每月 1(一)笔退款将反映在卡上,并且客户将收到比他在退货前支付的分期付款多一个月的款项,待分期销售完成后,将从他当前的债务中扣除。

  •  由于产品的生产将按需在买方根据产品请求创建的订单中进行(特殊生产、缺货产品的生产、批发订单等);退款、订单取消、产品更换或撤回权均无效。 BUYER负责在Product Request创建的订单(特殊生产、缺货产品生产、批发订单等)中完整、完整地填写产品相关信息,SELLER将按照生产流程进行生产到订单。为此,买方不得以订单填写不完整和/或不正确为由,拒绝支付卖方特殊生产产品的价款。买方承认,如果卖方按照订单进行生产,则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和/或折扣。  

客户承认并承诺他/她已阅读并接受此程序。

第 6 条 撤回权

买方;在与货物销售有关的远程合同中,产品可以在交货之日起 14(十四)个工作日内,在不承担任何法律或刑事责任且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过拒绝货物来行使其退出合同的权利将产品交付给它自己或指定地址的个人/组织。在与提供服务有关的远程合同中,此期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撤回权届满前,经消费者同意开始履行服务的服务合同,不得行使撤回权。因使用撤回权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为了行使撤回权,必须在 14 个工作日内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并且不得在第 5-e 条规定的框架内使用产品。如果行使这项权利,
a) 交付给第三人或买方的产品发票,(如果要退货的产品发票是企业发票,则必须在退货时与机构开具的退货发票一起发送。订单退货发票为除非开具退货发票,否则无法完成以机构名义开具的发票。)
b) 使用撤回权时提出的请求,
c) 退回的产品必须完好无损,连同包装盒、包装和标准配件(如果有)一起交付。
d) 卖方有义务最迟在收到撤回通知后的 10 天内将总价格和使买方欠款的文件退还给买方,并在 20 天内退回货物。
e) 如果由于买方的过错导致货物价值下降或无法退货,买方有义务按其过错的比例赔偿卖方的损失。卖方不能退回定制尺寸和产品。耳环等需要卫生的产品,卖家不能退货。要求撤回权的产品必须未使用。已开封一次的科技产品,卖家不能退换。
f) 卖方开出的购物支票的使用金额因行使撤回权而低于使用金额时,在活动范围内使用的购物支票的金额将被取消。

第七条 主管法院

在执行本合同时,买方或卖方和解中的消费者仲裁委员会和消费者法院的授权最高可达工业和贸易部声明的价值。他们是买方申请的权限。

如果订单实现,则视为买方已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协议是为商业目的而制定的。

卖方

:

 BLZ TEKSTIL 集团股份公司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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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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